为做好会费管理工作,本着专款专用和节约的原则,根据有关通知精神和本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来源
协会会费是由参加协会的各会员单位(与塑料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按章程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 10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 15000元/年;
3、理事单位 3000元/年;
4、会员单位 1000元/年;
会员单位自愿上不封顶
三、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一季度末
四、会费使用
1、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的各种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工作人员工资等);
2、浙江塑料通讯印刷费、邮寄费;会员证书、牌匾等的制作费等;
3、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费用支出。
五、会员退会会费处理
会员因故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
六、会费管理
会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
七、会费的监督
1、会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汇报,接受其监督;
2、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