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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

发布时间:2020/4/20 9:59:59 来源:浙江日报

推进大救助信息系统迭代升级、加大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近日,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明确工作任务与分工方案,为统筹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省将在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上实干先行,持续推进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换挡升级,助力“重要窗口”建设,确保困难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个也不落下”。

社会救助是脱贫攻坚的最后防线,也是最集中、最直观地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领域。近年来,我省始终突出民生导向,逐步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一、县级层面全面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去年,省民政厅牵头省社会救助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大救助体系建设,打造全国第一个省域“大救助”信息系统,该系统已于去年底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困难群众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救助申请。截至去年底,我省共保障城乡低保65.5万人、特困救助供养2.9万人、城乡低保边缘25.8万人,临时救助10.9万人次。

深化救助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分类分档精准救助。眼下,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与扶贫办正在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两线合一”工作,加大支出型贫困认定力度,及时将因病、因学致贫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让困难对象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到今年底,我省将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并探索推进长三角地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政策便利共享。此外,还将依据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推进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提高智慧救助水平,强化救助信息共建共享。目前,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救助对象归集了全省认定的93.14万困难群众信息,供教育、住建、医保等12个部门共享,初步实现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社会救助协同办理、救助资金公开透明及救助效能精准分析。到今年底,该系统将实现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联动,并通过与医疗保障、学生资助、就业救助、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会困难职工等专项救助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社会救助业务全覆盖,此外还将对接电力、水务、燃气、广电等公用民生服务信息系统,推进救助对象费用同步减免或补助。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地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1月至2月全省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2.07亿元。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建立以困难重病重残人员、孤寡老人、困境儿童等为重点的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到2022年我省将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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