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评委会评审,综合各环节评审情况,确定了10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组织、9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授奖组织、5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初选授奖组织。现予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初选授奖组织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数字经济: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健康: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工业: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业:
浙江开元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业: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型企业: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
生命健康: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
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业: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建筑业: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中小型企业: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
杭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人民政府
嘉兴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
二、公示时间
2020年8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5天。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
2.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联系方式: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联系电话:0571—89761416,0571—89769221;传真:0571—89761446。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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