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海南省关于加快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下称《措施》),积极培育全生物降解材料新型产业,加快形成从生产到分配、销售、消费的完整产业链,推动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海南将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关联项目建设纳入省重点产业扶持范围给予支持。采用阶段性奖励支持方式,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每上一个台阶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奖励。加大对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成立产业联盟,保障海南原材料供应。
《措施》指出,不断完善海南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标准体系,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全生物降解材料检测工作,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检测与认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采取与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合作的方式,共建全生物降解材料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全生物降解材料龙头企业、知名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研发中心,突破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
《措施》鼓励,支持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通过冬交会、农博会、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形式,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扩大营销市场。通过铺设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自动售卖机等多种形式,鼓励消费者自觉选用绿色环保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鼓励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采购使用性能达标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
《措施》试行期限为三年。试行期满后,海南根据执行评估效果及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免责声明:本图文、资料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分享,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供交流,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zpia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