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土海关税号7019.11.00.00.00、7019.12.00.00.00、7019.19.10.00.00、7019.19.90.00.00、7019.31.00.00.00、7019.90.00.10.00和7019.90.00.30.00项下产品,不包括玻璃纤维绝缘套管和线圈,以及用于研磨和切割圆盘的穿孔圆盘状玻璃纤维织物。利害关系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论意见以及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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