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标准有17个,详见文末标准更新清单。这17个FCM新国标包括5个材质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12个测试方法类标准(GB 31604系列)。5个材质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12个测试方法中有2个标准(GB 31604.1 & GB 31604.59)将于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另外10个标准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
材质标准更新概要
塑料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淀粉基塑料。
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
主要变化:①将现行标准GB 4806.6-2016和GB 4806.7-2016合并。
②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
③树脂删除GB 4806.6中各种提取物、干燥失重、灼烧残渣等项目。
④新增允许使用的树脂清单名录,新增树脂通用类别名缩写对照表。
金属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
主要变化:①新增检测项目铅、镉、砷、汞杂质元素含量,其中不锈钢、薄钢板、铝制品、其他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分别对应不同的杂质元素含量要求。
②重金属元素的迁移从现行的金属5项(铅,镉,砷,铬,镍)扩增为13项迁移(砷,镉,铅,锑,铝,铬,钴,铜,锰,钼,镍,锡,锌)。
③重复使用的制品迁移试验需要进行3次,金属材料(除了不锈钢)三次的迁移结果有任何一次超标即判为不合格。
橡胶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不包括硅橡胶。
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
主要变化:①检测项目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
②使用50%乙醇作为模拟物时,校正因子不适用。
③高锰酸钾消耗量明确试验次数,重复使用以第3次的迁移结果为准;如果有证据显示3次的迁移结果不会增加,可以第一次的迁移试验结果为测试结果。
④附录A新增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
复合材料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复合材料是指,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
主要变化:GB 4806.13与所取代的GB 9683-1988差异较大,与之前的复合材料征求稿也有较大差异。
①总体来说,复合材料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②成品的感官和通用理化指标(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的相应要求。
③特定迁移和残留量则需要考虑各层材料的要求。
④预期与食品直接接触,且不经清洗直接使用的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微生物应符合 GB 14934 的规定。
⑤关于标签标识,复合材料按照从外层到直接接触食品层的顺序标示,并以斜杠/隔开。
油墨GB 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适用范围: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实施日期:2024年9月6日
主要变化:油墨为新制定的标准。
①油墨需要关注配方原料的要求:直接接触用油墨所使用的的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的物质。间接接触用油墨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的着色剂符合GB 9685的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基础原料。
②油墨的检测项目包括:感官和浸泡液,铅、汞、镉、铬、砷的残留量,总迁移,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芳香族伯胺迁移等。
③油墨标签标识的要求:标示产品类别(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标明宜使用的印刷基材、印刷工艺(如固化时间等)及特殊使用要求等信息。
检测标准更新概要
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本次对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以下简称“迁移试验通则”)的修订,是自2015年发布后的首次修订,该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6日。
与原标准比较,2023版迁移试验通则主要变化归纳如下:
表 GB 31604.1新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GB 31604.5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的验证。
该标准对残留量分析方法性能参数:特异性、检出限、定量限、测定范围、正确度、精密度、稳定性、稳健性的验证要求和方法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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