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海南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近日审议并通过了一项重要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旨在进一步强化海南省的禁塑工作,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升相关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修改完善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重点在于明确和强化了政府部门在禁塑工作中的监管责任,以及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同时,决定还积极鼓励使用替代品,以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源头减量。这些修改不仅紧扣禁塑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充分考虑了监管和执法的实际情况。
在完善禁塑工作制度方面,海南省将执法范围进行了扩大。原本仅针对“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的禁塑执法,现在将拓展到“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和超市等经营场所”,以确保没有执法死角,全面覆盖各类经营场所。此外,在法律责任方面,海南省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如果是单位经营者,罚款额度下限将从原来的“一千元”提高至“一万元”,以此震慑和遏制违法行为。
接下来,海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规划和部署禁塑工作。他们将紧抓源头管控和社会面管控等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各重点行业场所的禁塑工作,并努力提高替代品的市场占有率,为海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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