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因资源性收入未入账形成的账外资产(含有价证券)。
一、“小金库”的七种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形成;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形成;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形成;
4.收入不入账形成;
5.虚例支出转出资金形成;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形成;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形成。
二、“小金库”带来的危害:
1. 会计信息失真;
2. 国有资产流失;
3. 助长腐败、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4. 税收收入损失;
5.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三、如何做好防范和杜绝“小金库”的产生
1. 所有资源性收入按规定计入法定账簿;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拒绝弄虚作假;
3. 强化“小金库”的源头治理,报销审核审批程序完备、手续齐全、发票合规有效;
4. 杜绝以任何借口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规范资金用途、把好风控关。
合法合规经营和管理协会资产,严格惩处“小金库”的设立和使用,确保协会净资产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