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3日 行业动态:
首页 > 关于协会 >> 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

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档案、文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30 15:37:03 来源:浙江塑协

(一)协会或本行业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档案、会议纪要、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存档之列。

(二)协会的档案、文件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管理人员要保证协会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要及时登记,交相关人员处理完毕后归档保存。

(四)对于协会重大的文件(包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年检等协会重大活动和事宜),要经过秘书长审核,会长签发后,方可印发和存档。一般文件、秘书处工作文件,由经办人起草,秘书长审核、签字后印发。

(五)单位或个人借阅协会的有关文件,须经秘书长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文件要做好登记,并按时收回。

(六)任何人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协会档案、文件资料。到了销毁期的一般档案、文件,经秘书长同意后销毁,重要档案、文件须由秘书长审核并报经会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本制度经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第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理事会。